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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新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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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未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越秀区环市东路484号西环大厦1108室
  • 姓名: 胡律师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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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广州民事辩护律师广州民事合同纠纷律师广州合同违约解决辩护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2-07-30
  • 阅读量:193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  
  • 关键词:广州,严重情节,有期徒刑,处罚金,辩护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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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律师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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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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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路线:地铁5号线动物园站,车站动物园南门站或东峻广场站,来时请事先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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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新联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环市东路484号西环大厦1108室,联系人是胡律师。 主要经营法律咨询 诉讼代理。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